【公积金业务知识小课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之——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贷款
发布时间:2025-03-03 浏览次数:581
一、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服务。
适用对象: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
二、设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三十二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由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豫建金管〔2015〕31号)第五条“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三)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审批、发放及回收等管理工作,并监督贷款的用途。”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还款银行卡。
四、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大厅提交申办材料;
网上申报:登录长垣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申请办理。(步骤:登录长垣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尚未注册过的个人用户需要进行注册操作-回到登录界面录入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选择“公积金还款”模块下“提前还款”-申请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的“提前还款类型”(提前还款分为三种:减少月供,期数不变;缩期,月还款额不变;提前结清。)
-录入提前还款金额,点击“试算”-确认试算结果无误后,保证还款卡中余额充足,点击“立即还款”即申请成功(申请成功将会在次日扣款))长垣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登录网址 http://zfgjj.changyuan.gov.cn/wt/#/login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