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06-06 浏览次数:6254
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提醒:
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每年7月分调整一次,逾期不再办理,已开通CA网厅的,可登录中心网厅办理。
2、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封存、启封等业务,已开通CA网厅的,请于每月15日前可通过中心网厅办理。并核对当月缴存金额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及时与公积金中心联系。
3、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应遵循:“先核定,后汇缴;变更在前,汇缴在后;逐月汇缴,按时缴存;转账缴款(托收缴存),不收现金;及时到账,杜绝挂账”。
4、缴存事项中提供材料所涉及的表格,均可从长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zfgjj.changyuan.gov.cn/wz)自行下载。
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及提供材料:
1、单位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及单位设立文件(副本)2、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经办人身份证
2、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
办理要件:1、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表 2、单位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和变更后的新证件 3、经办人身份证
变更项目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性质、所属行业、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证件号;单位经办人姓名、证件号、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缴存方式;单位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开户账号;
3、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办理要件:1、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申请表;2、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政策性破产的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或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的文件等。3、经办人身份证
(注:单位办理注销登记时需将欠缴住房公积金补缴完方可申请。)
4、个人账户设立
办理要件:1、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2、职工身份证 ;3、经办人身份证。
(注:单位新录用员工在我市的其他单位有封存账户的,使用内部转移手续。)
5、个人账户转移(非同城转移)
办理要件: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2、职工身份证;3、经办人身份证。
(注:需在我市开户满6个月且按时、足额、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才可申请办理。职工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支付宝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6、个人账户封存
办理要件: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封存登记表;2、职工封存依据;3、经办人身份证。
7、个人账户启封
办理要件: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启封申请表;2、职工身份证;
8、汇(补)缴
办理要件:1、住房公积金职工补缴清册;2、补缴依据;3、经办人身份证。
9、错账调整
办理要件:1、住房公积金单位错账调整申请表;2、经办人身份证;
10、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2、经办人身份证;3、职工工资表;
(注:该项缴存比例调整为缴存比例调高,调低比例业务参照第十一项申请办理)
11、降低比例缴存和缓缴
办理要件:1、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等;3、职代会(工会)决议或决定;4、经办人身份证。
1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1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异地需提供);2、银行卡(中行、建行、中原银行)
咨询电话:0373-8892599
办公地址:长垣市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4楼公积金窗口